免学费
1. 申请条件:必须是在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有正式学籍(不含成人中专学籍)的学生。
2. 免学费条件:
(1)城乡低保家庭(含生活困难补助家庭)学生
证明材料:低保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机关核发的低保证明(低保证)。
(2)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
证明材料: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机关核发的低收入证明。
(3)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
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核发的证明。
(4)孤儿(含福利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 证明材料:民政部门核发的《儿童福利证》。
(5)残疾人子女证明材料:直系残疾人家属二代残疾人证和户口本。
(6)残疾学生证明材料:二代残疾人证。
(7)农村学生(入学前为农村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
(8)涉农专业学生
3.免学费标准:按收取标准免除,最高不超2800元。
国家助学金
1. 申请条件:必须是在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2.我校学生享受助学金情况:
(一)一等助学金标准:2500元/年
(1)城乡低保家庭(含生活困难补助家庭)学生
证明材料:低保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机关核发的低保证明(低保证)。
(2)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的重残人子女
证明材料:残联核发的北京市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及二代残疾人证和户口本。
(3)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
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核发的证明。
(4)孤儿(含福利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
证明材料:民政部门核发的《儿童福利证》。
(二)二等助学金标准:1800元/年
(1)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
证明材料: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机关核发的低收入证明。
(2)涉农专业学生
北京市园林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 资助对象、标准及需要的证明材料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 |
助 学 金 |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乡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双学籍学生除外) | 助学金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 |
免 学 费 |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农村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学生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免学费中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年1600元的,要按照实际收取的学费标准给予退还;实际收取学费高于每生每年1600元的,要按照不低于1600的标准给予退还,确保“应退尽退”。 |
二、助学金、免学费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1、学生申请。学校应将(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入学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后如符合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所有申请助学金、免学费的学生,均要提交家庭及本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交给班主任,班主任交到学生科保存。
2、资格审查。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后,组织初审,进行资格审查。
3、校内公示。学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4、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写(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和(受助学生花名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或(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汇总表)、(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统计表)和(免学费学生花名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资金发放。学校根据批复的受助学生名单,在财政部门批准的学校开户银行,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中职资助卡:财政部门将资助资金拨入学校开户银行,由学校开户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学生中职资助卡中。